2012年1月19日星期四

笑话十则

同事大鹏领着女儿来家里玩。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女儿,没想到长这么大了,听说上小学二年级了。
小女孩非常有礼貌,一进门就主动问好。这一点,我儿子就差远了,那小子很有个性,就是动员他,也不一定会叫一声。
小女孩打扮得也很可爱,言谈举止,跟一个小大人似的。说实话,一下子我就喜欢上她了。
晚上,我主动问儿子:“你看,今天来的小女孩,年龄跟你差不多,你觉得她怎么样?”其实,我主要想通过儿子对她的印象,而鼓励儿子向人家学习。
结果,儿子竟然反问:“你是不是想让我跟她谈恋爱?”

有个爱尔兰人赶着一辆毛驴车要过桥。桥头的拱门显得不够高,他担心毛驴车过不去,就从车上拿了把铆头,非常小心地把拱顶的石块一点一点敲掉一些。
警察路过这儿看见了就说他:“世上竟有这样的傻瓜!你把拱门底下的土刨去一层岂不省事?”
赶车人不服气:“你他妈才是傻瓜哩!又不是因为驴腿太长了过不去,而是驴耳朵太长了嘛。”
小偷正在一个人口袋里掏钱,被那人发觉了
“喂!你在我口袋里摸什么?”
  “嗯,对不起,我想找火柴。”
  “难道不能向我要吗?”
  “哦,我实在不好意思只问你要一根火柴。”
一个单位要提一名女干部,共有五位少妇参选。四名落选者在得知落选消息后在一起总结起经验。第一位说:我上面没人。第二位说:我上面有人但不硬。第三位说:我上面有人,也硬,他说我没活动。第四位忙说:我上面有人、也硬、我也活动了,但他说我没出血。说完后四人有所领会,齐声哈哈大笑。
百货商店里,布匹柜台前,一女店员按一顾客的要求耐心地将她买的一匹布撕成2英寸长的小布条儿。
撕完之后,这位顾客又要求这店员把这些小布条儿打成结,店员打到一半的时候终于受不了了,她说道:"难到你有精神病吗?"
"对,我有医院证明。"
女店员:@
%&!!!…………







在风雨交加台风夜里的某个医院中...
  电击......注射1cc强心剂......一段时间后,手术台上的病人宣告不治。
  当时已接近午夜,焦头烂额的外科医师正要从五楼坐电梯回家,正当他走进电梯,转身按完电梯按钮,电梯门要关起来的时候,远方一个护士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医生连忙把电梯门再按开,让那位护士进来。
护士进电梯后,说了声:谢~~谢~~
  电梯往下走,三楼、二楼...一楼到了,但是电梯没有停下来,又一直往下去...b1...b2...
  医生正觉得纳闷,什么时候医院多了地下三楼?到了b4的时候,电梯门突然打了开来,门外站着一个男子要搭电梯,医生看了他一眼,就直接把电梯门关起来,让电梯继续上升。
  这时,那位护士狐疑的问医生:「你为什么不让他进来呢?」
  医生说:「亏你是轮夜班的护士,你没看到他手上戴着的手环吗?那是只有送进太平间的尸体才会戴的『尸环』!」
  电梯内沉默了...
只见护士举起左手,问医生,是这个吗?
  我不喜欢讲冷笑话,我喜欢严肃。我认为古惑仔这是个收益率偏低而风险度又偏高的职业。作为梁山108个古惑仔中的骨干,我的经历的确有些特别。回忆起当城管队长那段日子现在回味起来还是美滋滋的,要是后来没有大郎的事,我可能一辈子都在阳谷干我的城管。
  被别人崇拜有时候真的很麻烦,除了装酷,我什么都不会。我真想有一天当一个出家人,作一个无疆的行者,无拘无束,无牵无挂。直到若干年后,我真的成了一名行者,不被大家注意时,我的内心才泛起一丝寂寞,又回想起了被别人追捧的感觉。
  我的特长之一就是专治各种不服。我要不给他点颜色瞧瞧,今后就没法在阳谷地界混了。那天中午喝了点酒,正好在街上碰到他,我问他你干什么来了,他说: 不关你事,我是出来打酱油的!我一听就火了,把他按在地上狠狠地揍了一顿,我让你嘴吧啷叽,我让你打酱油,我让你跟我装大象。刚开始他还嘴硬,我问他服不 服,他说,呸,臭不要脸!还是东北二人转味的,我再也没客气,不一会儿就打得他双眼流泪,满脸是血,差点断了气。我是讲原则的,不按时交管理费的人就一定 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我从镇上武装部转业后,到阳谷县当起了一名基层的城管队员,也就认识了一些象梨贩子郓哥那样不三不四的人员,渐渐的就接触到了一些帮会,沾染了一些江 湖气。那时我一直默默无闻,只不过是个跟班的马仔,每天就是喝酒、砍人、收保护费,女人们看到我胸口纹的蜡笔小新都会惊叫起来,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感觉很 嗨。在那段时间有些事我能控制,比如说砍人;有些事我无能为力,比如说尖叫。
  本来我可以象任何一个小人物一样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直到遇见了那只老虎,说实话,当时我没想跟它发生冲突。那天中午我在十八里香酒吧喝了大量兑水的 黄酒,当酒保的影子从一个变成两个的时候,听说有人在景阳岗砸场子,你知道我们主要靠收保护费过日子,自己罩的地盘有人闹事,那不就是不给我面子,我就借 口出了酒吧,带上了龙头棍(后来被人们说成是哨棒)奔向景阳岗,身后的酒保吃惊地看着我,也没敢提酒钱的事。由于中午多喝了几杯,想找个僻静的地方“唱会 儿歌”,就碰到了那只老虎。
  当时它正跟一只初来乍到的母猴子玩“捉迷藏”, 无论谁在打情骂俏的时候被打扰都会觉得不爽,我了解它的感受。它向我扑来,吓得我魂飞魄散,那一刻真是地动山摇,我寻思这下可完蛋了,早知道会碰上老虎还 不如刚才多喝它两杯,我转身正想跑,没想到让人一辈子都难忘的一幕发生了:老虎拌到了树根上一个趔趄自己摔倒了,头重重的磕到了一块石头上,当时就死翘翘 了。有人传言说是我三拳两脚打死了老虎,那纯粹是扯蛋!它实际死于颅内出血,由脑震荡引起的突发性脑溢血。
  这一切被上山采假药的小贩子施耐庵看见了,他就四处宣扬说我赤手空拳打死了一只老虎。我知道他这么做是为了讨好我,目的就是为了以后他沿街兜售假药时 给他开绿灯,不要管他,不过我喜欢他的说法。我们后来成了好朋友,没事的时候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我有时会将帮会的一些内幕告诉他,他很有心,边卖假药边作 记录,居然根据我的口述写出了一本纪实小说叫《谁唬传》后来还有人在街口的书场专门开了个“一虎一奇谈”栏目,专门描述我的这段传奇。
  由于“老虎门”事件,我也出名了,迎来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艳阳天。阳谷地界的帮会都说我够狠,想拉我入伙好代言他们的假虎骨酒。我也被官府任命为城管 队长,这可是个肥差,每天喝酒吃肉美得很!郓哥还经常带我去镇上有名的青楼去查暂住证,说让我开开眼。我知道这个小光棍就是到那里“揩油”,过过眼瘾,他 才舍不用卖一天的梨钱去 “动真格的”。
  我当城管大队长的日子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打了卖病死猪肉的官商蒋门神。他仗着在官府有背景,就在镇上欺行霸市,嚣张跋扈,真到我打得他只剩下了了背影。 他做的也确实过份,质次价高,老百姓每天都到我这来投诉,希望我能管一管。他看我身高体壮,开始对我还挺客气,但看我也没什么大动作,况且他“上面有人 ”,渐渐的也不把我放在眼里,对我产生了一丝不服。兄弟们去收管理费都是他带头闹事不交,还叫嚷着说我们野蛮执法,有违宋律,害得我们连续几个月都完不成 任务额。我看他是真傻,枪打出头鸟,我们对带头滋事分子是严惩不贷。
  话说回来当城管队长那段日子真叫人怀念,过得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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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男人大部分都会贪图女孩的美貌学历家世而展开追求,但殊不知男女之间那种默契或是互体互谅之情,才是以后长久的婚姻生活所能支持的力量。毕竟美貌只是年少时所能表现。但是心中的那一颗心却是少有改变的,婚后的生活我想才是真正考验到两人是否真心相爱,而婚前的追求所许下的惊天动地的承诺,对于一般人来说,真的能做到吗?这是值的深思的。而平凡的爱情却是我所钦佩的也是我所追求的目标。以一男孩来说,我不愿给人我所做不到的承诺甜言蜜语来换取美人的芳心。我希望的是这位女孩她知道我在想什么知道我的想法后能与我引起共鸣也许这就是心灵相通的那种感觉吧最重要的看女孩一定要知她之心我们所需要的是能与我们同甘共苦的人,而不是今天因为我的财力学历才跟我的人,因为我们不能保证日子一定是一帆风顺的。
在富裕的子弟也有可能有失意的时候,而那时能与你一起走过的妻子,才是真正爱你的!而虚情假意的美貌女子难保不会在你失意时离你而去,所以在交男女朋友之前千万不要因为美貌就去追求,应该先认识彼此的想法及观念才是,否则为美貌而娶的难保不会后悔。.

我知道痞子成名并看了他那本书后,心里就一直愤愤不平:那里面竟然对我只字不提!
我是痞子蔡的邻居,跟他是同一个班的,跟他很熟,主要是本人双眸长得跟他有些类似,比较小巧,在班里人称“咪眼双煞”。其实上次痞子上次被老师怀疑在睡觉时,我正托着下巴睡觉而被老师认为我在认真听课。后来看完痞子的书后而没有洪泛滥,倒不是因为本人感情不够细腻,只因为抿着嘴想让那液体出来时,上下眼皮防守太紧,任那水珠在眶里横冲直撞,总不能突破围困。而要圆瞪眼睛和下雨同时发生,也确实有些难度。
我记得痞子来敲过我的门27次,都因为被阿泰赶出门。本人生性善良,收容过他11次,对如此功德痞子都不曾在书中提及,也真叫人好不伤心。至于另处的16次,实在是情不得已,类似阿泰的原因,所以采取了阿泰的做法。但好象隐约听痞子埋怨过,说在那16次里只被寒风吹塞了鼻子三回,而蜷在我伟大的同情心驱动下赐予的达2平方米角落里,就感冒了五次!我没有去核实,所以在此也不敢发表很多高论,但据他说那地方是潮湿的,我却到现在也没看到那里有很多水,昨天我去看了一下,最深的地方也只能浮起一只纸船。
至于那个“轻舞飞扬”,不瞒大家,我是曾一睹芳容的。那次是在大学路的麦当劳里,我正和我的“美女一览表”上排名122的小凤聊性解放的伟大意义,忽然一句估计连麦当娜都不敢轻易说的“那我们下次一起去看A片吧!”把我的脖子扭向声音的发源地。我当时就惊得连话也说不出来,阿泰的话我几乎没有认同的,除他那句形容痞子和“轻舞飞扬”的“现实版的美女与野兽”。真的,我简直看傻了,小凤说她打了我两个耳光我才回过神来,也不知是真是假。我的震惊是有道理的,因为我怎么也不能把刚才说话的女子跟我的表前五名对上号,难道是我铸成如此滔天大错?而且,她的对面竟不是我的“最可怕竞争对手”中的任何一个,而是挤进我的“十大最差先生”的痞子!据某些心理学家说,当蛤蟆快吃到天鹅肉时,对旁边忽然出现一位英俊的王子所表现出来的愤怒力量是无法估拟的,所以我也不敢贸然出手。因为我的不曾横刀夺爱成全了痞子的一段凄美恋情,痞子竟在书上连名也不将我提!!!
往事历历在目,睹书痛上心头。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抗议蔡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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