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9日星期日

笑话十则

教堂里正在举行结婚仪式,有人悄声说话:“为什么新郎和新娘要牵着手?”
“嗯,那是一种习惯,正如两个拳击手在开战之前要握手一样。”

  一个朋友对我说:“女人如衣服,别那她当回事,衣服没了在换。”我笑了笑不置可否。一天,很多朋友在一起吃饭,那个朋友得传呼响了。他匆忙的去回了个电话,回来后气喘嘘嘘的对我们说:“不陪你们了!老婆让我马上回去!”我马上调侃他:“老婆如衣服!”他接上一句:“哥们!你总不能让我光屁股上街吧!”
海关官员拦住一位旅客,并问他是否带有应报关物品。
  “没有。”旅客答道。
  “您肯定没有么?”
  “当然。”
  “那么你身后的这头耳朵上夹着面包片的大象是怎么回事?”
  “先生,我的三明治里夹什么东西完全是我自己的事!”
前戏作一篇“好色谈”,有男网友不平:为什么只说男人好色,不说女人好色呢?并愤而举证说:君不闻现代女人们见面第一句话是“离婚了吗?”,君不见那些女“星”们视“先生”如“衣服”吗?君不闻“女人要出名,快快出绯闻”的当代名言乎?君不见堂堂须眉正流行“妻管炎”乎?
仔细看一看当今社会,果如此君所言,于是谨遵此君之命,冒天下“姑奶奶”们之大不韪,敷衍出一篇女子好色谈。
或曰:尔非女子,安知女子之好色哉?
对曰:尔非吾,安知吾不知女子之好色乎?
窃以为,女人好色与男人好色均是人类之本性。
人类进化之初,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实际上是母临天下――母系社会。在母系社会,女人有权好男人之色,男人是无权好女人之色的。在古希腊,女贵族们沐浴是从不避讳男人们的,特别是男下人们,就好象现在的男人们都热中于“桑拿”,那是因为有“小姐”在旁伺候的。
女人以拥有男“妻”男“妾”的多少来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以此作为向“同人”们炫耀的资本。犯了“七出之条”的男“妻”男“妾”们一样会领到一纸“休书”,被扫地出门。云南泸沽湖的“走婚”习俗,就是上古遗风。在今天,在家庭、社会各个阶层出现的阴盛阳衰的现象,不过是人类自然的“返祖”而已。
我们往往忽略女子“好色”,是因为女子相对于男子来说,往往处于被好的地位,加之,数千年的儒家学说,三从四德的精神枷锁,不仅男人谈“色”色变,而况女人乎?
然而社会发展至今,女子的地位已有了根本的转变,不仅嫁鸡随鸡已成为历史名词,就是以前男人们都羞于启齿的“性高潮”也成为女性享有生活权利的象征。并且,在逐年增加的离婚浪潮中,女子主动提出离婚的占80%以上。
其实,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既有红拂因“好色”而夜奔的记录,也有祝英台因“好色”而“十八相送”的绝唱;既有白娘子水漫金山为丈夫的美丽传说,也有七仙女动凡心的动人故事;既有皇帝女儿选驸马的明证,也有高抛绣球选情郎的风情;既有供男人们消遣的妓女,也有供女人们享乐的面首(今称小白脸,就是男妓)。能说女子不“好色”乎?
不管主动也好,被动也罢,女人好色,均缘于春心萌动。春心萌动是生理本能,女人好色也就自然而然了。
而女人好色是绝对有别于男人的。男人因是“大老爷们”,要提得起,放得下,所以,好色时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只留下一些茶余饭后的风流韵事而已。而女人之“好色”,是要“心有寄托、身有依靠”的,绝不是为好色而好。所以,好得热烈、好得痴情、好得凄婉动人,每一个女人好色的经历都是一篇风花雪月的故事。
高雅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因情而吟唱“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因情而终日以泪洗面还“露水”之恩;因情而“为伊消得人憔悴”,最后以身殉情,看到此处,哪一个男人不扼腕叹息,不潸然泪下?
纯情如现代的女“追星族”们,把琼瑶的小说当作现实生活的蓝本,整日生活在灰姑娘和丑小鸭的童话中。把那些“天王”当成心中的白马王子,日思夜想,寝食难安。天王的一笑一颦,均牵动着自己敏感的神经;天王的成功与失败,都是自己生活的全部。自己就是为天王而生,为天王而死,朝得天王一吻,夕死可也。这些情景又令人可笑可爱。
温馨如“渴望”中的刘慧芳,从一而终的思想,使她的爱如涓涓泉水,清秀绵长。她不会因所好对象的成功而自卑,而疑神疑鬼,乃至于精神失常,因为“军功章里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也不会因为你的失败而颐指气使,而盛气凌人,乃至于见异思迁(就是傍大款也),因为“捏了一个你,捏了一个我,摔碎了,糅合在一起,再捏一个你,再捏一个我,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有这样一个女人伴侣终身,乃前身修炼所得,令人不敢轻视。
女子之好色深得老庄“无为”的精髓,从不主动出击,使女子好象处于被好的地位;又在宫中得到兵家之圣――孙子的亲传,知彼男人好虚荣的弱点,知己“倾国倾城”可以克钢的长处,采取欲擒故纵的战略,制定了娇、嗔、痴、呆的招数,既可避免“好色”之嫌,又使被好之男人手到擒来。所以,才有“女人征服一个男人就是征服了整个世界”之说。
“娇”,是女人的天性,无娇不是女人。凡女人均会使用这一战法,凡好色之成功的女人,最善使用这一战法,必定会使用这一战法,无坚不摧,无往不胜。娇是小鸟伊人,娇是捕获男人的迷魂剂。男人的虚荣心在“娇”这一战法面前会暴露得淋漓尽致,会使男人迷失本性,自以为赢得了芳心,实质上已落入温柔陷阱里。
“嗔”,是“娇”的助手,一娇之后必有一嗔。嗔是太极功,四两可拨千斤,哪怕男人暴跳如雷,只要女人向你轻舒玉指,樱桃小嘴里飘出轻轻一嗔,哈哈!雷霆之怒登时化为万里晴空。千不该,万不是的女人转瞬间成了完美的化身。
“痴”,是女人们最得心应手的战术。她们会在一个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地点,会一动不动地痴情地望着你,痴情地听着你的侃侃而谈。其实,在这个时候,她们很有可能没有听进去你的一句话,很可能把你当成一个蹩脚的演员,当你在卖力地表演时,她心里说不定偷偷地在笑。可是,她们显得是那么地痴情。每一个男人都会被这种痴情所迷惑,所感动,就会给对方以加倍的痴情。
“呆”,这不是发呆,这是一种技巧,是欲擒故纵计策的完美体现。当女人把男人诱惑到尚有一定距离的时候,会骤然停止,与你若即若离,给你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使你焦躁,使你心神不宁,使你迫不及待地追问她,想得到她“是否爱我”的明确的答复。这时你就会发现,她被你的“问题”惊呆了,刹那间,她象植物人一样,只会“呆呆”地望着天、望着地,望着远方。虽然不说话,但你明显地感觉得到:你的行为对她造成了伤害,她对你的真情受到了侮辱。所以,你会责怪自己的卤莽、自己的冲动,你会情不自禁地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对她说“对不起”。其实,你还不懂她的心,而你的心她都掌握得一清二楚了。
女子若如此好色,那也是人间的喜剧,被好之男人的幸福。但若好色过头,就会陷入淫荡的泥潭中,不仅是被好之男人的悲哀,更是好色之女人的悲哀了。
一是女权至上者,男人所拥有的,我也一定要拥有。当然,在事业上与男人一决雌雄,本无可厚非,但在某些方面一定要与男人决一高下,那就有“玩火”之害了。如男人可以玩女人,我也可以玩男人;你养二奶,我就包小白脸;男人可以左拥右抱,我也要一个个男人跪在我的石榴裙下。殊不知,你把男人当玩物,你也只能是男人的床上用品而已。
二是金钱至上者,完全信奉“女人变坏就有钱”的歪理邪说,以“青春”赌明天,以“青春”换幸福,徐娘半老时,方知“青春”被自己贱卖了。
但女人终归是处于被好的地位,是注定要为好之者“色”的,所以,好色之女性一定要谨记:女人啊,你的名字叫女人!
纪晓岚是清代学者、文学家。有一次,他春节回家探亲,乡里有
一家三兄弟请他写春联,他写了一副“惊天动地门户,数一数二人
家”,横批是“先斩后奏”的春联。这一来可不得了,有人以“犯上”,
告了他个欺君之罪。乾隆皇帝得知,立召纪晓岚回京查问,纪晓岚
回道:“春联是我写的;没有错。这家老大是卖炮仗的,不是惊天动
地门户吗?老二是集市上管斗的,成天‘一斗,二斗……’地叫,不是
数一数二人家吗?老三是卖烧鸡的不是先斩后奏吗?”说得乾隆也
笑了。
如果一个女人被人评价为花心,那她绝对没救了,什么不守妇道、水性扬花、朝三
暮四等等难听的词肯定会向影子一样跟随着她。所以,聪明的你应该明白了,我说的花
心应该是一种比较狡猾、比较隐蔽的“花心”。
女人一定要花心一点,这是时势所逼。想一想,如果一个女人只能得到丈夫的欢心,
对其他年轻或不那么年轻的男性却毫无魅力可言,那么她的未来可想而知。男人有很多
共性,其中包括对可爱女性的欣赏,丈夫虽然是丈夫,但他同时也是男人中的一员。所
以,要保持自身的新鲜一定要留意周围有魅力的男人,同时注意他们对你的感觉。不需
要真的去做什么,只要有了这个“觉悟”,你就会在不知不觉间,焕发出与婚前的你同
样的光彩。
如果有一位你感觉还可以的男性邀你共进晚餐,别急着拒绝。男人并没有传言中那么坏,
很多行为并没有什么目的性。碰到有思想有见地的男性,而他又偏偏喜欢与你说话或者
是你很想和他说话,那么不妨多接触。就普遍情况而言,同龄男性要比女性的知识面渊
博,懂得的东西多,说话也比较有趣。无论以前的你是怎样的一个人,有了几个有趣的
朋友尤其是异性朋友后,你自然也会变成一个有趣的女人。谁会不喜欢一个说话谐趣的
女人呢?
当然,做个成功的花心女人是需要一定修炼的,否则就会得不偿失。这就只可意会不可
言传了。总之,把花藏在心里,这样芬芳才会长久,才能真正成就一个睿智而美丽的女
人--虽然这个女人可能长得挺平凡。
一农夫请兽医给猪配种,兽医说:看来需要人工配种。农夫犹豫了半天,鼓起勇气说:行是行,就怕它咬我。

阁下生日那天晚上,独自坐在床边,看看手说道:“手啊,手啊,你也二十岁啦!”再看看脚说道:“脚啊,脚啊,你也二十岁啦!”最后,目光停留在两腿之间,自言自语道:“兄弟,如果你还在的话,你也二十岁啦。”
在看足球比赛的时候,妻子问丈夫:
“这位观众干嘛骂他身旁那个人?”
“是他朝裁判扔的汽水瓶子。”
“不是没有打中他吗?”
“所以他才挨骂……”
一位年轻的妈妈半夜起来给孩子喂奶,她迷迷糊糊地把没掺
一点水的炼乳喂给孩子,直到孩子吞下了3盎司,她才发觉自己弄
错了。她慌忙打电话给小儿科医生。
“不要紧,”医生说,“再给他灌3盎司水,摇一摇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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