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教堂的牧师不得人心。一个礼拜天,他对教徒们宣布:“上帝对我说,他在另一个教堂有工作要我去做,所以我马上得走。”一听这话,全体教徒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并齐声唱道:“上帝真是我们的好朋友。”
强强和丽丽是一对恋人。一天,他两逛商场。丽丽要强强买一只口红,强强说:“你不擦口红更好看,这叫自然美。”丽丽说:“幸好我没叫你买衣服,不然你要说我不穿衣服更好看,这叫人体美!”
有一个男的开着跑车载着他的女朋友。
女的向男的说:如果你把车开到一百五,我就把全身衣服脱光。
男:那有什么问题!
说着猛踩油门开到一百八,女的果然就把衣服脱光。
但是因为车速太快,结果就意外翻车了。
男的被卡在车子里出不来,於是是就叫他女朋友赶快去求救。
女:可是我没有穿衣服耶!!
男:那我借你一只鞋子,你遮在重点部位。
於是他女朋友就把鞋子遮在重点部位去附近求救。
她到加油站,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加油站的小弟说:赶……快……救救我……男朋友,他……卡……卡在里面出不来!!
小弟看着那只鞋子,叹了口气说道:唉,你男朋友陷得太深,这我也没办法……
小红指着地图说:“这就是广东,我们就住这儿。”
5岁的小妹说:“广东比我还小,怎么能住人呢?”
答:泰坦尼克号。
小荷姐姐在梳辫子。(小荷姐姐血溅三尺……)
有人在打架。
某君赴宴迟到。匆忙入座后,一见烤乳猪就在面前,于是大为高兴地说:“还算好,我坐在乳猪的旁边。”话刚出口,才发现身旁一位胖女士怒目相视,他急忙陪着笑脸说;“对不起,我是说那只烧好了的。”
我读大学的时候,学校里人流最密集的地方应数第三教学楼,因为很多公共课都在那里上,人来人往的。在第三教学楼一楼的入口处,有一块公用的黑板,大家可以用粉笔在上面写留言、发布寻物启事或者失物招领启事等等。
有一天,黑板的右下角忽然多了一行字,很多人都在围着看热闹,原来那上面写的是:“文文,请于明天晚上9:00在校门口的雷锋像下面等我,如果你我之间心有灵犀的话,你当然知道我是谁,如果你连我是谁都猜不出来,那我们就没有见面的必要了!”
第二天,原来的那行字的下面多了一行娟秀的字体:“亲爱的,我当然知道你是谁!为了方便起见,请于今晚8:45来女生楼下接我,请手捧999朵玫瑰并高呼我的名字,这样我就会很快来到你身边,不见不散。”
那天晚上,很多满怀好奇心的男男女女在女生楼下望眼欲穿地等待着,都想看看故事的男女主角到底是谁,可是等了大半个晚上却没有任何令人激动的场面出现,于是大家纷纷咒骂是谁搞的恶作剧,恨不得抓出来打一顿云云。
谁知道次日清晨黑板上又多了一句话,显然是那个男生写的:“亲爱的,如果我只剩下一块钱了,我该给你买一朵玫瑰花呢还是给自己买一个面包?”
于是,大家的好奇心又被激起来了,不知道那个叫“文文”的女孩会选择浪漫还是先照顾那个可怜的男生的肚子。然而,第二天,还是那种娟秀得令人心动的字体,但她的答案却让所有的人拍案叫绝:“亲爱的,你应该先去买一盒粉笔,不然我们怎么联系呢?”
武汉的公共汽车开得非常不规矩,有时慢得象蜗牛,有时快起来满马路上飞。一次坐车因为晚点,司机开始开快车,摇摇晃晃,吓得一车人心惊肉跳。终于在某站停车,一位老太太要下车,抓着扶手,颤颤悠悠地一步步往下挪,年轻的女售票员不停地催道:“快点,快点,婆婆!”那老太太看她一眼,说:“我如果象你这个年龄,早就飞下去了,还用你催?”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我不知道,也没有见过。不过有些事情真的让人无法解释,二十年前发生的一件事让我至今都无法忘却。现在,每当晚上我独自一个人上楼梯的时候,总会心惊胆颤,直到开了门,进了屋,打开灯后才放下心。这一切都因为二十年前的那天夜里……
那是上大学一年级的事,班长决定五一节去千山旅游,早晨三点出发。头一天晚上,小董让我第二天早上去接他,因为他不敢走夜路。我答应了他。所以早晨两点半我便向小董家走去。小董父母都是学校的教授,家就在校园里住,我是常去的。我很快就来到了他家楼口。这个楼里住的都是教授,我怕吵醒他们只好轻着脚步上楼。由于心里老想着去旅游的事,所以上到四五层的时候就有点校不准到底是几层了。如果敲错了门就不好了,三更半夜,多烦人啊!想了想,我决定重新上楼。于是,我又往下走。刚下了两级台阶,我忽然觉得自己太笨,这个楼就七层,小董家住六楼,我何不先上到顶层再往下下一层呢?又省力气又省时间。于是我决定先上到顶层。我仍旧抬高脚步往上走。走了一层之后,我借着淡淡的月光看到上边还有楼梯,大概上边还有一层吧,我想。于是我又往上走了一层。可是,我发现,楼梯没有结束,难道是我搞错了?上面还有一层?于是我又往上走了一层,之后,我有点傻了。怎么还有一层?我的脚步有些乱了,顾不得脚步声有多重了,咚咚地往上又上了一层,一层,又一层,又一层……我的汗出来了。就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我真的遇到了传说中的鬼打墙了?我越想越害怕。怎么办?怎么办?我决定赶快逃离此地。于是我拼命地往下跑。一层,二层,三层……八层!?九层!?我更傻了,这个楼没有地下室的,总共就七层,怎么九层还不见大门呢?难道我出不去了?我犹豫了,怎么办?是往上走还是往下走?最后我决定还是往上走。因为往下走是地狱,往上走是天堂。宁可上天堂也不下地狱啊!我又咚咚咚地往上跑。也不知跑上来几层,我有些累了,跑不动了,我停了下来。还怎么办呢?我忽然想起老人说过,遇到鬼打墙时,咬破中指,将血甩出去就能解围。不知这么做管不管用?反正也没别的办法,只好试一试了。于是我把中指伸进嘴里。正在这时,我身后的门忽然开了。开门的正是小董。我见了他就象见了救星一样,上前抓住了他手。我们进了屋,他看了我一眼问:“你不进屋,在门口跺了半天脚,干啥呢?”我说:“我有点搞不准这是不是你家了。”
那件事过去之后,我再也没去过小董家。我常想把那天发生的事告诉他,但怕他不信反倒笑话我。可是,后来我还是后悔当初没有告诉他,因为在即将毕业前的一个早晨,邻居发现小董正躺在楼梯上,口吐白沫。送去医院后,大夫诊断:他患了严重的精神病。
我和老伴抱着三个月大的小孙子在街上散步。迎面走来一位老妇人,她说:“他真可爱。他多大了?”在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时,老伴谦虚地说:
“再过两个月就六十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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