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7日星期三

笑话十则

有位姑娘提着高跟鞋走进木材商店,请店主替她把鞋跟的软木锯短一些,店主照办了。
过了一个星期,姑娘又来了,她问:
“上次你们锯下的那两块软木鞋跟还在吗?我想请你们帮我粘上去。”
店主对这个要求很感惊讶,便问其原因,姑娘说:“噢,这个星期我换了个男朋友,比上星期那个高多了。”

丈夫抱怨说:“孩子太多,一年一个,让人受不了!从今天起,我就去睡阁楼。”
“如果这真的有效,”妻子高兴地说,“我也乐意搬到阁楼上去睡。

儿子:“老师说要日行一善,我今天做到了!”
母亲:“很好阿!说来听听。”
儿子:“一位邮差伯伯上厕所时,我把他脚踏车上的信件全部都投到邮筒里了。”
母亲:“。。。。。”

一个巴西农场主在一座城市附近买下了一块地后,马上开着拖拉机去耕耘,犁钵从地里翻出了一颗门牙。
“倒霉。”他嘟哝了一句,继续往前耕。100米后他又挖出了一颗牙齿。
“简直莫名其妙,”农场主自言自语,还是往前耕去,大约30步后,犁头又从土里翻出一颗牙齿。
“这事肯定不对劲。”他叫了起来,掉转拖拉机就开回家去。
当晚他就给这块地的原主人写了一封信:‘我买下的地以前是不是坟地?我要求你把钱还给我,我可不喜欢鬼魂出没的土地。”
两天后来了一份电报:“别生气,那里本来是个足球场。”
如果你不用中转邮箱,又想把一封电子邮件从一个邮箱复制到另一个邮箱,该如何办呢?教你一个好办法。用一个DC40型的数字相机对准你的显示器,拍下要复制的邮件内容,再用OCR(光学字符识别)将照片中的文字读入另一个邮箱。更绝妙的办法是,给你的电脑装上一个64位的即插即用PCI声卡,再配上一个高灵敏度的麦克风,运行IBM的ViaVoice语音识别程序,对着话筒大声读出要转寄的信件内容,这样,在你读的时候,ViaVoice会将你读出的单词转为ASCII文本,存在另一个邮箱里。
有一栋楼有四层,每一层都住了个怪人,
  第一层的喜欢吃小黄瓜,第二层的喜欢把房间染成绿色,第三层的喜欢在阳台小便,第四层的喜欢耍大刀。
  有一天四楼的耍大刀不小心刀掉下去了,刚好三楼的要小便,结果切断了,掉到二层,被染成绿色,掉到一楼,最后被当成小黄瓜吃掉了。
通缉对象:我的饭卡。
通缉令内容:亲爱的饭卡,昨晚你携巨款逃跑,今天午饭时被我发现,限令你明日中午之前给我回来,不然我就重新认领一张饭卡,从此不再宠爱你,不再随身携带你……
写在饭卡离弃我之后:
如果饭卡还在
三餐将被安排得极为丰富
如果饭卡愿意
我愿同你厮守数年
如果饭卡乐意
我会潇洒地带着你向食堂众人炫耀着我对你的忠诚
只要你乐意
我愿买走每一块排骨
我将带走每一条带鱼
亲爱的饭卡
在这饥饿的时间里
我思念着你……
PS:饭卡上写着我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会有雷锋送来吗?距饭卡丢失已过12小时了……
十二月离“3.5”学雷锋日子还远着呢,不过想想自己也送还过两张饭卡,所以还是企盼着能重新见到我的饭卡……
  传说河北地面上有个张三爷,好赌嗜酒,把家当折腾个精光。媳妇也劝不住他,还经常挨他打骂。可怜小媳妇,独守空房,整日以泪洗面。
  一日,张三爷输光喝足,打道回府。月淡星稀,寒露浸身。正走着,见前面路边坐着一个女子,素衣白裙,跣足散发。张三爷心念一转,想这深更半夜,哪来独身女子在野地荒郊?于是操起手中钢鞭,一鞭子就抽了过去。女子一声惨叫,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果然是鬼!
  来到家门口,看屋里还亮着灯,心里有点纳闷,就蹑足凑到窗边,往里细看。原来媳妇坐在炕上,在灯底下纺线。正要进门,忽听得有人讲话,就又退到窗边再看。见屋里不只媳妇一人,边上还有一个女子。小媳妇纺出一根线,那女子就伸手把它挑断,反反复复,一直如此。小媳妇不断叹气,怨自己福薄,丈夫又赌又喝,不理家事,自己纺个线还纺不成,不觉泪水涟涟。这时候,见边上女子说话:
  “活该倒霉,谁让你错嫁人家。死了算了,阴间倒比阳间好,吃烧饼,穿红袄……”
  张三爷心里顿时明了,这女子分明是鬼,而且正是刚才挨了自己一钢鞭抽的,没想到竟抽到了这里。想必自己媳妇是看不见鬼魂,也听不见鬼说话的,以为纺线不得,运气悖极。
  忽然,见媳妇起身,伤心得浑身哆嗦。那女鬼到一边搬来凳子,又找来绳索,甩到梁上,绑得牢牢的,还帮小媳妇踩上凳子。眼见媳妇就要把头钻进绳套,张三爷一脚踢开屋门,手执钢鞭,直朝女鬼奔去。那女鬼或有记性,刹那间就跑了。
  为什么张三爷就看得见鬼,小媳妇就看不见?说是阳气旺的不招鬼,鬼来了也显原形;而阳气不足的,自然鬼就容易附体,而且人鬼纠缠,分不清哪些念头是自己的,哪些是鬼的,所谓“心里有鬼”。
  从此张三爷痛改前非,对小媳妇既亲又爱,前后判若两人。可是,女鬼并不罢休。她前次造访,为的是找替死的好去投胎。这好不容易等来机会,被张三爷的钢鞭赶跑了。据说,阴间还有规定,这一次机会错过,要再等上三年。于是,三年间,张三爷家就没有太平,总有莫名其妙的事发生。比如做锅粥,熟了,一揭盖,见里面撒了一把草灰。张三爷认定是女鬼作怪,反而比从前更体恤妻子。一有不对,总是谦让,不和睦的事也非把它做和睦了。三年一过,女鬼找别的替死的去了,而张三爷的性子实际也炼温良了。
  这个故事,说白了,就是民间的一种教化,或是受屈辱的女子之间流传的一份愿望。有几个赌徒回心转意的?又有几个不幸媳妇靠着男子的回心转意而幸福的?
  在昌明社会里,是不兴讲鬼的。但社会的逼迫凶恶的时候,鬼就多了起来。聊斋当然不是打头的,只不过集了大成;而鲁迅也不是最后一个,只不过青出于蓝。
  鬼的故事里面,女鬼是最多的,而女鬼总是屈死的,吊死的。女子是那么凄美,那么柔弱,是弱中之弱;而鬼总是被迫死的,是被迫中之被迫。做了鬼了,而且是女鬼,还有什么可说的?还有什么出路?要不就投胎转世。可这也很不容易,先要找一个替死鬼。谁做这个替死鬼?男子是不做的,因为他阳气盛,即使做了很多坏事也不打紧,他一眼就看穿了你的心思,还手执钢鞭一鞭子把你抽跑。又轮到女子了,而这个即将替死的女子又何尝不冤屈呢?又何尝不是与女鬼一样命运的可怜人呢?
  我到底还是不明白,女鬼为什么要投胎?为什么要寻和自己一样命苦的人替死?再说,阳间又有什么好?阳间不就是那个原先屈死你的阳间吗?
  鲁迅写《女吊》,也是女鬼的故事,写在1936年,正值他生命的最后关头。他在文章里几次提到上海的“前进作家”,说他们“憎恶报复”,而女吊是“一个带复仇性的,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他似乎在赞美女鬼,似乎想告诉我们一点鬼的道理。可是,在结束的时候,他又说:“她有时也单是‘讨替代’,忘记了复仇。”
  这是一篇决绝的思想遗嘱,永世不得翻身!
  鬼要是不讨替代,专事复仇就好了。悲哀的是讨了替代,却要重蹈覆辙;而不讨替代、专事复仇,却始终就在阴间。但果然是阴间好吗?果然在阴间吃烧饼、穿红袄吗?
  36年,鲁迅病中写下《女吊》。他就要去做鬼了,而且他看来是不准备讨替代再回转阳间了,他要专事复仇,把你们统统吊死,一个也不放过。他在电影院里看苏联红场的阅兵式,对萧红说:这个我看不见了,你们,还有海婴,或许能看见。
  看见了又怎样?难道胜利只是复仇的鬼们讨了替代的成功吗?难道鬼们除了讨得替代就别无生还之机吗?看来只好复仇,一直复仇下去,直到永远。阿门!
我是一只蓝色的游魂,偶尔出现在蔚蓝的天空中,静静的划过云彩,飘荡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我是一个连灵魂都不是的鬼魅,因为我的灵魂在我死的那一刻也被抹杀了。我会闪着淡蓝的冥火,悄悄的躲在云彩的后面,看着天使们将幸福撒在人间。我爱天使们,因为她们很美,因为她们为人间的幸福无私的奉献着,也因为生前我爱的人喜欢天使,希望死后也能成为天使。但这一切对她只会是一个梦了,因为古怪的她用水银杀死我后,也投入了深深的海中。此刻,也许她也和我一样,成了一个四处飘荡的游魂。
朦胧中只记得生前我是个精明的商人,起初为了自己和我爱的女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不断努力挣钱。渐渐的,这份执着变了质,我成为了一个只为了钱而活着的人!我不停的工作,只是为了钱,更多的钱,为此而疏远了女友。直到有一天,我为了一项大合同而陪着对方经理的女儿在大海边闲逛……
那是个下着大雨的夜,我挽着经理的女儿,那是个很丑的胖女人。我们撑着大伞走在海边,海风吹过,夹杂着丝丝海水的咸味。我们说着笑着,突然看见远方有一个人静静的走来。那是个穿白色长裙的女人,雨很大,但她没有打伞,任由雨水无情的打在她身上;风很大,但她只穿着件薄薄的长裙。她光着脚走得很慢,旧像是远方天空飘来的天使。我猛然惊觉,那是我的女友!但我并没有松开自己的手,仍只是紧紧握住经理的女儿。这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不论什么都不能阻止我变得更富裕!
月光下,女友的脸依然平静,没有一丝流泪的痕迹,甚至在那幽暗的脸上隐约露出一丝笑意。她平静的走到我的面前,什么也没说,只是递上了一瓶酒,然后微微的笑了……
女友是个很怪的人,她生气时从来都只是沉默和淡淡的笑。我也什么都没说,接过酒,一口气全喝了下去。经理的女儿似乎看出了端倪,甩开我的手,转过身,气愤地走了。我想回过身去追她,但没几步便软塌塌地倒在了地上……
我再度恢复知觉时,便只有无限的痛意了。我歇斯底里的叫着,那疼痛就像是一条小蛇钻进了我的体内,渐渐的长大,逐步的扩张……不久,黑暗渐渐的代替了眼前的实景,耳边也不再有自己惊呼的惨叫声。一切都结束了,海边又恢复了它应有的安静。
当眼前再有光亮时,我看到了自己的身体,看见女友在慢慢的抽干我体内的垢物,抽到只剩下一张皮。记得女友曾说过喜欢触碰我皮肤的感觉。而这次,她在上面雕上了花纹,然后披着它,一起永远的沉入了海底……
我的魂魄在人间已经飘荡了十年,每年我都会重游故地,特别是那片海滩。我很清楚我并不恨她,是我的背叛引起了这场悲剧。冥冥中我在寻找着她的踪影,每年的重归故地为的就是再见她一面。虽然此刻我们都以成为了游魂,但我仍想对她说出那句我至死也未能说出的话:对不起,亲爱的!
不知不觉中,我似乎听见了一阵熟悉的歌声,凄凉的歌声牵引着我的灵魂,在这片海滩上徘徊。是她吗?可她在哪,也在这片海滩上等待着我,等我说抱歉,等着原谅我的那一刻吗?
又是一个大雨滂沱的黑夜,在海边,我看到一对男女紧紧的相拥在了一起。
某市27岁的足球迷罗兰多・鲍希,因在观看该市足球队和另一足球队比赛的时候,冲上球场,打伤客队一名队员的鼻子,当场披押出球场,并受到法院审讯。在被告席上,鲍希说:“我根本没看清我打的是球还是头。那时,看到本市的球队好像快要输了,我几乎就变成了一条红了眼的公牛。。。”某市法院判处鲍希终生不得观看足球比赛。此后,鲍希家每月就多出一只砸坏了的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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