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白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还有在风中飘舞的秀发。大家都很喜欢她,当然林诗从小就知道自己很美,外婆在的时候常拿着一把精致的镜子给林诗看,说自己很漂亮,后来外婆死了,镜子就留给了林诗。那就成了林诗的宝贝。每天都要照个两三次。
后来林诗慢慢长大了,她一直都是班里最讨人喜欢的女孩。后来班上转来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这会让林诗不高兴了好久,从此林诗的心思就花在了打扮上,而那个女孩也有意无意的和她比起来,林诗的成绩一落千仗,脾气也越来越坏。几乎每小时都要把镜子拿出来照照,林诗看到电视上的明星都那么耀眼,觉得自己也应该是那样的,于是她把每天午餐的钱都存起来用来买化妆品,晚饭也不吃了,说是要减肥,一米六的个子减成了八十几斤,好象一副骷髅,家里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可每次说她的时候她总是以绝食来抗议,这样家里人也不敢在多说什么,怕她连早饭也不吃了。这两天林诗每天都很晚睡觉,一个人在房子里不知道干什么,不过以后林诗的成绩慢慢好了,人也没以前那么瘦了,大家也都放了下心。
这天,林诗的表姐住了过来,和林诗睡一个房间。表姐看林诗睡了自己也就睡了,可是睡不着就躺在床上想心事,这时忽然看见林诗坐了起来,借着月光看见她慢慢拿出一些东西,在脸上画着,姐姐睁大眼睛看着妹妹画的装,很奇怪,红色的眼隐,红色的眉毛,红色嘴唇,可是脸色却白的可怕,画好后林诗拿着镜子开始梳头,可头发一跟一跟一撮一撮的往下掉,姐姐最终吓的叫了出来,林诗看转过头看着表姐,嘿嘿一笑,说:“看见了把,我的头发都掉了,怎么办呢,你是姐姐,就帮帮我吧。”
“什么什么?”表姐这是早吓的说不出话来,林诗又是怪怪的笑:“我都是用黑猫的毛接在头上的,可是还是不好看。姐姐,你的给我吧。”说完就幽幽的走了过来,黑暗的房间里只听见姐姐的一声惨叫。
大家都从睡梦中惊醒,来到林诗的房间,看见表姐用力抓着自己的头发,地上都是被抓下来的头发,满脸是血的姐姐看到家人来,忽然笑笑说,我的头发给了妹妹,你们看她多漂亮啊。可床上的林诗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人们过一看,林诗早以死了,瘦瘦的脸上画满了红色的装,头发因为没有营养都掉了,稀稀松松的,手上拿着外婆给她的镜子。
原来林诗每天晚上都要照镜子打扮,老人都有个传说,说是晚上化装打扮的都是鬼,林诗被送去了医院,医生说,这女孩死了有两三天了,大家都不知道林诗怎么死的,只是听表姐常一个人在夜晚对别人说:“晚上不要化装,不要打扮,鬼才在晚上化装呢。”
这天,学校食堂的大门上贴出这样一则启示:"失物招领:本人在教师公寓内拾到一个皮夹,内有现金若干......"
第二天再看,却发现这则启示的标题变成了"师勿招领"!
“你一切都很正常,”内科医生说,“你的身体好极了。啊唷,你的脉搏像钟一样平稳。”
“可是,医生。”病人嘀嘀咕咕地说,“你的手指是按在我的手表上啊!”
一辆有两名乘客的汽车闯红灯,被警察叫住。
“我非常遗憾,”司机很快明白过来,说,“但是,我是个医生,急着把这个病人送进精神病医院。”
警察怀疑司机是欺骗他,但是乘客也是一个相当聪明的小伙子,他用天使般的目光瞅着这位维护秩序者,微微一笑,小声说:“吻我一下吧,我亲爱的。”
警察马上痛痛快快地放了他们。
晚上,丈夫给妻子讲故事。
丈夫说:“从前有只白兔,它听说远方有一个美丽的草原,那里到处都是萝卜,于是它便出发去寻找这个草原!
它走着走着就迷路了,它看到前面有只黑兔正在吃草,于是它上前问路:“先生,请问…怎么去?”,谁知黑兔是只公兔,也有男人的需求,就说:“想知道不难,除非……”白兔想:‘它也不容易’,于是就满足了它的需求,然后顺它指的方向继续前进。
走着走着又迷路了,白兔见前面有只灰兔,就上去问路,谁知灰兔也是公的,它说:“想知道不难,除非……”白兔满足了它的要求,然后继续上路。
终于,白兔来到美丽的大草原,它在这住下了,不久就生了一窝小兔………”
丈夫讲到这,对妻子说:“你猜小兔是什么颜色的?”妻子:“黑白色?”丈夫:“不对。”妻子:“灰白色?”丈夫:“也不对。”妻子:“黑白灰?”丈夫:“还是不对。”妻子:“那你说是什么色啊,你快说嘛!”丈夫一脸坏笑:“嘿嘿,想知道不难,除非……”
妻子:“以前你每天送我一束玫瑰,怎么今天连一朵花都不送了?”
丈夫:“我问你,一个渔夫钓到鱼后,是否还要继续喂它饵?”
一个人专门喜欢造谣生事,有人对他说,“你肚子里想来一定有许多砖瓦木石和木匠、
泥水匠等人啊。”造谣者奇怪地问:“为什么?”
回答道:“假使没有这许多东西和工匠,你怎么能造出许多空中楼阁来?”
这件事是我住在东七时听一位住在我楼下的学姐说的:
我的那个学姐当时住在华工东七楼215房间。有必要说明的是,那时的女生宿舍条件没有现在那么好,但就是这样,当时的东七(我们为书写简单,叫它d7,直到现在,学生们依然在布告栏上这样称呼它)是华工最好的学生宿舍之一。
事情是这样的:那是11月尾的一天晚上,将近10点半钟的样子,但熄灯号还没有响。我的那位学姐那天身体不是太舒服,正躺在床上边听音乐边等熄灯。走廊里还是很热闹的,时时有说笑声传入房内。我的那位学姐正奇怪就要熄灯了,怎么室友都还没有回来。正想着,发现门开了,我的这位学姐没有感到意外,寝室间常存在相互串门的事,走动熟了,就不太讲礼貌了,也说不定是室友回来。学姐也不愿起身招呼,还在床上歪着,等对方先打招呼。
这时,我的学姐突然发现来客剪着一个非常不适合女生的短发(她睡上铺),她一下子坐起来,果然是一个男生――看起来穿得很干净,也比较朴素,长的白白净净的,很斯文,戴着一副很普通的眼镜,唯一让我学姐感到不舒服的是这个男生的脸――苍白,有些贫血的感觉。
学姐发现是一位男生来访,感到十分惊讶――华工是一个以严谨、刻板闻名的理工大学,女生宿舍更是被管理得滴水不漏,一个男生在将近熄灯时能进来简直是不可能,而这位男生进来时居然没有任何异动!
躺在床上学姐问:你找谁?那个男生答:程**。
程**学姐认识,一位同寝室的室友。学姐说:她不在,还没回来。
那个男生听后叹了口气,说:她总不在,我找她很久了,总是不巧。
听这个男生说的很有礼貌,又很可怜的样子,加上长的也不讨人嫌,我这位学姐有心逗他,说:等等看。男生坐下来。学姐又问:你哪个系的?贵姓?怎么程**没有提过你?
男生说:力学。我姓杨。
哪人呢?
湖南浏阳。
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聊了一会儿,这位学姐没了兴趣,看看表,已经到了熄灯的时间了,可没有熄灯,室友们一个也没有回来。学姐开始不耐烦了。
那位男生很有自知之明,见状就起身告辞,说:我下回再来,你休息吧!
学姐不好意思了,说:你留个条儿吧,她真是的,这么晚了还不回来。
那位男生听了,露出很感动和意外的样子,忙在学姐的指导下找到了纸和笔,写了几行,说:书我放在桌上了,请传交她。就告辞了。
男生走后,学姐又看看表,十点三十六分,真邪门!熄灯号依然没响,日光灯刺刺得照着,门外更加热闹,让学姐心烦不已。正烦着,室友居然一齐回来了,当然,程**就在其中。热闹一下子就进了屋。然后,熄灯号响了,灯应声而灭。
灯熄后,学姐舒服了些,就开始逗程**:哎,你在外头有没有脚踏两只船?人家都找到家里来了?赶快请我吃一顿好的,要不我告诉你男朋友。
程**说:没有,我贤良淑德,亮子最信我,你告也没有用。
学姐说:怎么没有?力学系的,湖南浏阳,还要不要我继续说下去?
程**说:李**?没有,我跟他就见过几次面,每次亮子都在。
学姐说:不是,姓杨。
程**说:杨*?不会吧?我听说他是永州人。
学姐说:不是。程**又猜了几次,均未猜对,学姐累了,说,他给你留了条还有一本书,都放在桌上,自己去找。于是程**找到了条。看完,程**说:哎,你逗我玩?这个杨**我根本不认识,再说他找的也不是我。
学姐很奇怪,说:人家找上门来指名道姓,多大能耐、多大干劲,还跟我聊了半天,你说找错了就找错了?你是不是想耐帐呀!
程**说:我做事光明磊落。看名字他找的不是我。说着便递上了那张纸条。学姐就着烛光看了,果然不是找程**的,发音一样但字不一样,他找的人一看名字就知道是一个男人,内容很大众:久找你不到。这本书我借了有些时候了,现在还你。希望没有耽误你还图书馆。署名为:杨祚华。果然是误会了。学姐就把刚才的事情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室友均感古怪,都注意到还有一本书――〈〈动物庄园〉〉。有一室友是中文系,说:这本书是英国奥威尔的代表作之一,内容鬼魅,不太受人喜爱。
除程**外,周围又没有其他人叫这个名字,大家议论半天,不知所云。
第二天,学姐与室友去上课时路过门房,学姐心血来潮问门房老太:甑师傅,昨晚快熄灯时有没有男生进来?门房老太斩钉截铁说:没有,还快熄灯呢!我钉得可紧!学姐又问了几个同那晚在那个时间段可能在她房间外走动的几位女生,均说那晚没看见有男生出入。学姐一连几天精神恍惚。
一转眼到了圣诞节,学姐和朋友去参加party,那个party有些研究生也在一齐玩,大家都玩得挺高兴。席间,学姐被介绍与一位力学系的研究生认识,学姐无话找话,问:你是力学系的?你认不认识一位叫杨祚华的?那位研究生一下子停住了,呆了半天才说:
92级的杨祚华?浏阳人?学姐一听忙说:就是就是。研究生问:你怎么认识他,他94年4月初就死了,你不是94级的吗?学姐大吃一惊。心想:完了,我遇见鬼了!
研究生接着说:他的死可轰动了。在死之前,他学习好,就是不太合群。学工的,却爱看文艺小说。他是自杀,晚上临睡前还看了半天书,躺在床上用剃须刀割断了动脉。第二天是星期天,一屋的人都在睡懒觉,快到中午才发现,血流了一世界。
学姐问:为什么要死?
研究生说:谁知道呢?他又没谈朋友,家里也蛮好的,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
此时学姐思维都混乱了。
研究生又说:喔,还有件好玩的事。杨祚华死前向文学院的一个同乡借了一本书,好象死前一直在看,发现他死的时候,大家乱成一团,手忙脚乱,当时还有人看见那本书放在他的床上,后来清理他的后事时,发现那本书不见了。那个同乡气得要命,大骂是谁发死人财,临毕业时还赔了图书馆59块钱,那本书据说只值7块多。你说可笑吧?
学姐这才想起:d7在96年7月以前一直是男生宿舍,当时住的大部分是92级的老生,到96年时因在校的女生数量已经超出原有宿舍容量,学校决定将d7改建为女生宿舍的。学姐正是96年9月从d4搬到d7的。
学姐黯然回来,找出那本〈〈动物庄园〉〉,随手翻翻,无意中在其中的一页看到一行字――生活在别处。字迹干净朴素,不知是不是那个干净的男生所写。在书的最后一页,还发现了一个图书馆的借书袋,书袋里夹着一个借书卡,卡上显示最后一次借书的时间是1994年2月28日。
1997年底,我到215去串门,无意中发现了这本书,它当时就躺在衣柜下层的地板上,书面蒙着厚厚的灰。我拣起来放在桌上,学姐看见了,就讲了这个故事。
小花去自动拍照机拍半身照。
她进了亭子,拍了照,便等着照片自动冲洗。
过没多久,照片洗出来了。
惊叫道:「我的天!照得像只猴子!」
哪知道后面有个妇人没好气的说:
「对不起,那是我的......
美国第七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1767-1845年)曾经同同本顿决斗过。本顿一枪击中了杰克逊的左臂,子弹一直留在里面近20年。
到1832年医生取出子弹的时候,本顿已经成了杰克逊的热情支持者。杰克逊建议将子弹归还本顿,但本顿谢绝接受。说20年的保管期,已经使产权发生了转移,子弹的所有权当属杰克逊了。而杰克逊说自从上次决斗到现在还只有19年,产权关系没有发生变化。本顿回答说:“鉴于你对子弹的特别照管――一直随身携带――我可以放弃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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